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二章 并表管理范围第六条保险集团公司应当构建覆盖全面、管控有效、与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并表管理体系,将所有成员公司的各类业务纳入并表管理范围。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