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并表管理内容 / 第三节 集中度风险管理
第三十一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局势、经济环境、金融体系等因素,定期评估国别风险集中度及潜在影响,建立国别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储备应对措施。
- 制定机关
- 金融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并表管理内容 / 第三节 集中度风险管理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局势、经济环境、金融体系等因素,定期评估国别风险集中度及潜在影响,建立国别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储备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