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条
第三章 并表管理内容 / 第三节 集中度风险管理
第三十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在并表基础上界定和识别风险暴露较为集中的行业、区域等,充分研判易受宏观政策和经济周期波动影响的特定行业和区域性风险的冲击。
- 制定机关
- 金融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并表管理内容 / 第三节 集中度风险管理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在并表基础上界定和识别风险暴露较为集中的行业、区域等,充分研判易受宏观政策和经济周期波动影响的特定行业和区域性风险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