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第三章 并表管理内容 / 第三节 集中度风险管理第二十七条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在并表基础上管理集团集中度风险,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风险类型、业务条线和实体的集中度风险管理体系。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