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并表管理内容 / 第三节 集中度风险管理

第二十七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在并表基础上管理集团集中度风险,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风险类型、业务条线和实体的集中度风险管理体系。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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