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第三章 并表管理内容 / 第二节 全面风险管理第二十六条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危机管理体系,包括早期预警制度、压力测试安排、应急计划、恢复与处置计划等。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