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并表管理内容 / 第二节 全面风险管理
第十八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与集团组织架构、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集团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防范风险跨机构跨业跨境传染。
- 制定机关
- 金融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并表管理内容 / 第二节 全面风险管理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与集团组织架构、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集团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防范风险跨机构跨业跨境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