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三章 并表管理内容 / 第一节 公司治理

第十五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指定牵头部门,负责集团并表管理的总体统筹和协调,各职能部门根据总体要求和职责分工,履行资本、财务和风险管理等并表管理职责,确保相关制度措施纳入成员公司经营管理。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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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