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通信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应当遵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