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违反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