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质量监督内容和程序

第二十四条

电信管理机构实施通信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应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通过质量监督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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