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运行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生态环境部和科技部对已命名科普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命名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结束后,经综合评估认定为合格的,可被继续命名为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科技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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