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第四章 评议与命名第十七条生态环境部和科技部组织管理办公室开展科普基地的评议工作。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科技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