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三章 申报程序第十三条科普基地申报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科技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