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
第三章 刑事赔偿复议 / 第三节 决定
第五十二条
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驳回申请、终结审查、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刑事赔偿复议 / 第三节 决定
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驳回申请、终结审查、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