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第二章 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 第二节 审查
第十五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全面审查赔偿请求的事实、证据和理由。重点查明下列事项: (一)赔偿请求所涉职权行为的合法性; (二)侵害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 (三)是否具有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 除前款所列查明事项外,赔偿义务机关还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分别重点审查有关事项。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 第二节 审查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全面审查赔偿请求的事实、证据和理由。重点查明下列事项: (一)赔偿请求所涉职权行为的合法性; (二)侵害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 (三)是否具有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 除前款所列查明事项外,赔偿义务机关还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分别重点审查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