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第二章 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请求已作出处理,赔偿请求人无正当理由基于同一事实再次申请赔偿的,不再处理。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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