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

第八条

申报纳入国外贷款规划的备选项目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简要情况;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三)拟申请借用国外贷款的类别或国别; (四)贷款金额及用途; (五)贷款偿还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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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