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境内企业、机构、团体均可申请借用国外贷款。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