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