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下简称国外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提高国外贷款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有关外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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