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收到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需要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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