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移出的,应当于三个工作日内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解除相关管理措施。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