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进境检验检疫 / 第二节 检验检疫第九条进境粮食应当从海关总署指定的口岸入境。指定口岸条件及管理规范由海关总署制定。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