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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