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六条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不执行国家标准及其检验方法、技术规范和时间要求,或者出具的毛绒纤维质量检验证书不真实、不客观的,由市场监管总局或者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罚 则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不执行国家标准及其检验方法、技术规范和时间要求,或者出具的毛绒纤维质量检验证书不真实、不客观的,由市场监管总局或者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