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督促检查,并动态跟踪相应的投资计划转发、分解和执行,推动项目规范有序建设,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