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条

第七条

行业评审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四)专业技术水平高、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社会工作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知名度;

(五)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且具有10年以上社会工作从业经历,或者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具有10年以上社会工作教学、科研或实务经历;

(六)身体健康,能正常参与评审工作。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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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