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信息的报告与发布,依照《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4号)执行。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