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防止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第八条

第八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收购、拆解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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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