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防止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防止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在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收缴流失在社会的含多氯联苯废电力装置和含多氯联苯的废物。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