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发布《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七条
第七条
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提供方为使用单位开通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使用单位在线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材料;
(二)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提供方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发出通过核查、不通过核查和补充申请材料通知;
(三)核查通过后,双方开展平台对接调试;
(四)调试结束后,双方签订使用和安全保密协议;
(五)开通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业务。
- 制定机关
- 移民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提供方为使用单位开通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使用单位在线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材料;
(二)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提供方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发出通过核查、不通过核查和补充申请材料通知;
(三)核查通过后,双方开展平台对接调试;
(四)调试结束后,双方签订使用和安全保密协议;
(五)开通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