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发布《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发布《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使用单位不得利用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业务以任何理由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收取费用。制定机关移民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