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违法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气象主管机构举报,气象主管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 制定机关
- 中国气象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违法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气象主管机构举报,气象主管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