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取得行政许可后,如果建设规划或工程设计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