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取得行政许可后,如果建设规划或工程设计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