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的通知第七条第二章 展前保护第七条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应展会主办方的请求,指导展会主办方对参展项目进行知识产权状况核查。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