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区域内所举办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维护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秩序。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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