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展中保护

第十八条

未设立工作站的,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监督和纠纷处理。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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