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的通知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的通知第十八条第三章 展中保护第十八条未设立工作站的,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监督和纠纷处理。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