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的通知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三章 展中保护第十六条工作站收到投诉材料不符合本指引第十二条规定的,应及时通知投诉人补充材料,投诉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补充的,投诉不予受理。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