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三章 展中保护

第十五条

以下情形的可由工作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一)投诉人已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提出涉嫌侵权的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二)知识产权权属存在争议的。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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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的通知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