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三章 展中保护第十三条工作站受理投诉后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处理有关投诉,并及时通知展会主办方和被投诉人。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