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 第八条独立法条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八条第八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排污单位,确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其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确定。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