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一条

第一条

为实施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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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