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六条第六条社会保险稽核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办理稽核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保守被稽核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 (三)为举报人保密。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