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二)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财会、审计专业知识; (三)熟悉社会保险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开展稽核工作的相应资格。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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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