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购非处方药,并须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