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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