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罚则第二十条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纵容、包庇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或者帮助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当事人逃避查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