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第五章 罚 则

第五十三条

招标人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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