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