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招 标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对于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酌收工本费。其中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将设计文件退还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押金。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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